闽环协环评分会〔2022〕5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闽环协〔2022〕7号)要求,经公示通过,现将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评审结果(第一批)予以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评审结果(第一批)
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分会
2022年6月3日
附件:
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评审结果(第一批)
(同星级按笔画顺序排序,排名不分先后)